时评
既要“显绩”更要“潜绩”
3月6日,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经济主题记者会上,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表示,群众期盼什么、发展需要什么,我们就努力建设什么;财政部部长蓝佛安表示,深化零基预算改革,对于可花可不花的钱、没有效益的钱一律不花,花钱要问效,努力用更少的钱办更多的事。两人的表态,既传递出求真务实、为人民出政绩、以实干出政绩的鲜明信号,也再一次表明了,政绩观与发展观密切相连。是选择容易立竿见影、引人注目的“显绩”,还是注重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显现成效的“潜绩”,考验着党员干部的发展理念,也彰显着干部的眼界、定力与担当。
“显绩”与“潜绩”,是政绩的一体两面。抓发展,必然离不开“显绩”。
那些看得见、摸得着、见效快、可量化的成绩,更容易被群众感受到,也更容易受到老百姓夸赞。比如,老旧小区改造、乡村道路硬化、政务服务优化、社区纠纷调解等,一桩桩、一件件,紧盯群众的急难愁盼,注重当下的观感体验,看似微不足道,却能在不搞花架子、不做无用功的努力中,直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。这样的“显绩”,能凝聚起干事创业的民心力量,也能为地区的长远发展夯实根基。
“潜绩”则恰恰相反。产业项目往往需要几年培育、生态修复要以十年为单位计量、民族工作需要几十年的投入与付出,还有就业、看病、养老、育幼等民生事项,它们不显山不露水,不如高楼大厦、铁路桥梁那样光鲜耀眼,也没有立刻见效的亮眼数据,却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、与长远发展紧密相连,把这些事干好了、干实了,对于惠民利民、改革发展、长远蓝图,都大有裨益。
说到底,“显绩”和“潜绩”不是非此即彼、非黑即白的关系,而是相互依存、辩证统一的。“显绩”十分重要,“潜绩”更是基础、是支撑。在《之江新语》中,习近平同志曾写道,“后人的工作总是建立在前人基础之上的,如果大家都不去做铺路石,甘于默默无闻地奉献,‘显绩’就无从谈起”。去年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,总书记也强调,政绩观“既体现在即期见效的显绩上,也体现在打基础、增后劲、利长远的潜绩上”。
道理不难懂,但在现实中,有悖常理之举却屡见不鲜。比如,总书记谈到的“好大喜功,脱离实际盲目蛮干,不顾财力上项目”;“推脱责任,一方面新官不理旧账,另一方面对工作中的难题不管不顾,向后任甩锅”等行为;还有一些干部重“显绩”而轻“潜绩”,沉浸于“作秀”而不是“做事”,热衷于“造盆景”“刷数据”,迷恋于“造势一时”而不是“造福一方”,把“领导看到”当作“工作目标”,把“报表好看”当作“工作成效”,时时纠结于“功劳算到谁头上”,为了个人政绩,造成几代人的“包袱”……就是典型的政绩观出现了偏差,不仅忽视了“显绩”与“潜绩”的关系,也模糊了为民还是为己、为公还是为私的界限。
伟大事业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,地区改革发展也不是一蹴而就的,有些工作甚至一个任期内难以完成。不因“潜”“显”有别而厚此薄彼,既以“功成必定有我”的担当,实打实解决发展所需、改革所急、基层所盼的问题,把“显绩”做到群众心坎上;又以“功成不必在我”的境界,心无旁骛,做好打基础、利长远的事情,把精力和才智用到为人民服务上来,一任接着一任干、一锤接着一锤敲,我们才能创造经得起实践、人民、历史检验的政绩,才是对人民的真正负责。(宁夏日报评论员)
